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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
2004/05/13

    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,采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办法。政策的主要内容是:提倡晚婚晚育,少生优生;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。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和农村之间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要求有所差别,即农村宽于城市,少数民族宽于汉族。在农村,确有困难的夫妇间隔几年以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;在少数民族地区,根据各个民族自己的意愿和该民族的人口、资源、经济、文化和习俗等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:一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,有的地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,对人口过少的少数民族则不限制生育子女的数量。
   
    现在人们的婚姻、生育、家庭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,晚婚晚育、少生优生已成为共识; 人们普遍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,建立幸福美满和谐的小家庭、追求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,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。同时,计划生育还使中国妇女摆脱了婚后频繁生育和繁重的家庭负担,促进了妇女地位和母婴健康水平的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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